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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年终述法”工作方案 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职责

文章来源: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撰写时间:2021年10月25日 作者:司法厅秘书处审核员

从今年起,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以“硬约束”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机制有效建立。日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正式印发《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工作意见要求,通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上进行述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即年终述法工作),是我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抓手。

  《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主体、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发挥述职述法对于加强监督、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功能,形成压力传递杠杆效应,以硬约束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明确了谁来述法的问题。《工作方案》中明确,省、市、县(市、区)党委(含开发区党工委)和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述法。省、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参照方案要求进行述法。

明确了述什么的问题。《工作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委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规定,区别设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9项、政府主要负责人9项、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7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7项述法重点内容,充分考虑不同述法主体的职责特点,切实增强述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了怎么述的问题。《工作方案》坚持将开展述法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进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进行民主测评,确保述法评价具有可操作性。党委组织部门要将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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