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三处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 编辑:司法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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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省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指导、监督全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省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工作。牵头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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