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 编辑:司法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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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规章,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省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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